你好!左文明律师,我是保山人,在四川攀枝花(明进汽车修理厂)打工了五年多 你好!左文明律师,我是保山人,在四川攀枝花(明进汽车修理厂)打工了五年多,2015年的十月31号中午下班吃饭的时候,因突发高血压引起的主动脉夹层撕破,左下支产生了血栓堵塞导致左下支坏死,后来不得不将左下支高位截肢,现在还躺床上不能劳动,生活不能自理。请问左律师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是工伤?老板家有没有法律范围之内的赔付责任
2016-02-09 17:47 ask201……(四川-攀枝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6-02-10 09:42
是不算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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