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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进行诉讼谁举证
窃取或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进行诉讼谁举证 有人窃取或非法获取了我及家人多人个人信息,并威胁我叫我要保护好家人,我要进行诉讼,可是对方打印的资料说烧了,我没有直接证据,只有QQ上的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能做为证据吗?出原告还是被告举证
2011-09-10 02:12 xqw002……(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10 07:06
一般为谁主张谁举证。
2 110网律师  2011-09-10 07:44
1、收集现有的证据,报案。
2、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3 高永峰律师  2011-09-10 11:24
不知道你要告对方什么?本案我认为很难立案。
4 张向锋律师  2011-09-10 12:21
建议报警,属于治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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