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赔偿 2002年,我和我老婆结婚时商议,我的户口迁入她的户口所在地江西武宁,现有两个女儿,都已上户口。现在村里土地被征用,村民大部分表决我们一家四口全部没有资格获得赔偿,合唱法吗?(我老婆有一个弟弟)
2011-09-09 20:31 越涵2008……(江西-九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11-09-15 18:35
不合法。
2 110网律师 2011-09-09 22:26
不合法,可起诉要求分补偿款。
3 尹利兵律师 2011-09-11 17:03
如果你们户籍在当地,且在当地有过承包土地及履行过当地村民的相应义务,应当享有村民的同等待遇,你的情况如果属实,建议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