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您好,我是一家装修公司,公司在佛山有一个项目,把其中一部分工程给了一个包工头做,事情做了一半,包工头早我们这里领了部分进度款跑了,没有发给工人,现在联系不上,只有留下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现在工人找我们要工资,我们有义务给吗?如果给,那我们的损失由要通过什么途径追讨?这个包工头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2011-09-09 12:52 Qlt1377()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21 10:1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21 10:43
你们作为发包方是有义务支付工资的,支付后自行向包工头追偿,通常只能到法院诉讼,但是找不到对方的话诉讼也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