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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6月底在原单位离职,我们的工 资平时发 一部分,其余的年底发(但无书面约定)
我于去年6月底在原单位离职,我们的工 资平时发 一部分,其余的年底发(但无书面约定) 我于去年6月底在原单位离职,我们的工 资平时发 一部分,其余的年底发(但无书面约定),现原单位不发给我,原单位合法吗
2016-02-05 15:17 ask201……(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2-05 15:17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2-05 15:18
您可向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拖欠工资及拖欠工资的百分之50赔偿。
3 宋超律师  2016-02-05 15:39
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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