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过了举证期,当庭提交的证据是否有法律效应。
过了举证期,当庭提交的证据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和我丈夫离婚,我们之前欠下的欠款,他在举证期没有提交,当庭提交,是否还有法律效应?如果这些欠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是否有偿还的义务?
2011-09-09 09:58 ANY_19……(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9日 10时24分
可以当庭提交证据。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你丈夫需要对欠款的真实性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承担举证责任。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2 孙新律师  2011-09-09 10:01
可以对该欠条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只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应该就该债务的真实性、与夫妻共同生活的关联性予以证明。
3 李同红律师  2011-09-09 10:11
可以对该欠条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4 徐卫东律师  2011-09-09 11:22
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交新证据。是否偿还要看法官如何认定
5 谷友军律师  2011-09-09 11:36
可以提交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欠的债务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6 孙新律师  2011-09-09 12:05
超过举证期的证据可以不与质证,法院也不应采纳。
7 孙新律师  2011-09-09 14:41
对欠条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对方应对其真实性及属于共同债务负举证责任。
8 赵江涛律师  2011-09-10 17:02
可以不予采纳。
9 孙新律师  2011-09-11 14:21
你好!

   可以提交。
10 赵亮律师  2011-09-20 14:19
1,过了举证期限的证据你可以不予质证,但法官是否采纳,要看法官的认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应当共同承担,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并非因家庭生活所欠,比如赌债。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