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工伤应做如何处理 男,40岁,2010年3月因工负伤,2010年10月已认定为工伤 ,同时已做了伤残鉴定,三级,属行政单位事业人员,2010年7月单位补缴自2010年1月起的工伤保险费,请问他应否执行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若执行,应按新的还是旧的。谢谢
2011-09-08 13:44 马小远(新疆-博尔塔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08 15:56
按旧的规定执行。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08 19:29
按照旧的规定执行。
3 2011-09-08 22:58
已经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