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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将房子判给了女方,但房产是男方的名字,一直未过户给女方,请问男方是否有权卖房。
离婚将房子判给了女方,但房产是男方的名字,一直未过户给女方,请问男方是否有权卖房。 我与前夫是在今年离的婚,离婚时将房子判给了我,房子按揭尾款我已全部付完,他迟迟不过户给我,房产证也不肯给我,协议书上还有一条是我要在9月1日前付前夫15w元,当时协议离婚时是他过户给我,我以房子做抵押贷款给他钱,现在他没有过户给我导到致我无法给钱他,他扬言要卖房,请问他是否有这个权力卖房?如果他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我给钱,但我又没有钱给他,法院会如何处理,会不会直接拍卖我的房子?
2011-09-08 10:59 zyj197……(广东-中山)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8 11:03
因为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他可以卖的。
你要快起诉,保全房子,要求过户。
2 110网律师  2011-09-08 11:04
法院已判决房产归你,则他不可以卖房。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马上过户于你或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3 李同红律师  2011-09-08 11:19
到法院起诉要求其马上过户
4 陈晓云律师  2011-09-08 11:41
双方均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李开宏律师  2011-09-08 12:21
男方是有权利单方卖掉房子的, 你应当尽快起诉要求男方给你予以过户
6 朱志强律师  2011-09-08 15:02
可尽快到法院起诉解决。
7 110网律师  2011-09-08 15:23
你应尽快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过户。
8 110网律师  2011-09-08 20:49
可以起诉法院,凭判决书到国土局办理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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