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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1年多,共同生活两个月,法院判返还彩礼比例?
登记结婚1年多,共同生活两个月,法院判返还彩礼比例? 登记结婚1年多,共同生活两个月,法院判返还彩礼比例?
2016-02-03 15:08 ask2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2-03 15:08
你好,一般已经登记结婚,不需要返还
2 孙新律师  2016-02-03 15:11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您的描述:1.办理结婚登记了;2.且共同生活在一块了;共同生活在2个月也是在一起共同生活过;3.男方的主张均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因此,对方男方说的返还彩礼的主张,您方有权拒绝;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3 孙新律师  2016-02-03 15:22
已登记结婚彩礼不予返还
4 李同红律师  2016-02-03 17:21
如果共同生活且登记的话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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