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共同生活两个月,登记结始1年多。我是女方原告,被告 离婚诉讼,共同生活两个月,登记结始1年多。我是女方原告,被告要求返还10001元彩礼和价值15000元四金首饰钱。法官说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可能需要返还。返回比例怎么算?有何依据?
2016-02-03 13:35 ask201……(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2-03 13:37
你好,没有共同生活,需要返还
2 宋超律师 2016-02-03 13:40
需要看案情的。如果认定共同时间过短或者没有生活的,是需要返还的
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我和我对象登记结婚有3个月,没8有共同生活,现在女方不同意要离婚
1个回复女方提出离婚,起诉书内容与事情严重不符,存在捏造和夸大,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作为被告的我难以接受
1个回复已经登记,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没有办酒席,一个月后,女方要求离婚
5个回复原告与被告登记两个月,并为举行婚礼,原告提出离婚。说无感情。要求被告返还五万彩礼
4个回复想离婚,车子是夫妻共同买的,登记在女方名下,现在两个人签协议直接转到男方名下
3个回复女方提出离婚,有一个一岁两个月的女儿!因为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离婚
5个回复登记结婚后男方给女方买的首饰离婚要返还吗未共同生活
1个回复两个人没有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有1个孩子,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夫妻吗?如果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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