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判给对方,我是否有权继续居住,在对方没有支付我房屋折价补偿款之前??我是否还是房屋产权人? 离婚房子判给对方,我是否有权继续居住,在对方没有支付我房屋折价补偿款之前??我是否还是房屋产权人?
2016-02-03 13:10 1360197460(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2-03 13:18
房子判给对方,你就不是房屋产权人了。继续居住的权利也得不到支持。除非协议
2 袁文祥律师 2016-02-03 13:33
按法院判决处理!你应该主张折价款!
3 110网律师 2016-02-03 13:43
你好,要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来确定。如果判决对方先支付房款,而后你配合办理过户,那么你仍是房屋产权人,可以继续居住的。
4 翟方进律师 2016-02-03 13:59
依法院判决执行.
相关法律问题
请问夫妻离婚 房子很可能判给对方 请问如何能保证自己收到相应的房屋折价补偿款?因为夫妻名下仅此一套房
3个回复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她没有现钱补偿给我,可以在协议书上写欠条吗?还是另外写欠条
0个回复离婚了,没能力全部支付对方房屋补偿款,是确实没能力。就会拘留,
0个回复离婚后对方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不是自己单位产权的住房?
5个回复我有一处没有产权的房子拆迁。开发商补偿可以永久使用但没有产权的拆迁房。请问这种没有产权的回迁房是否存
2个回复买房子,房产证以过户,土地证没有过户,拆迁补偿这一块我只能得到房屋的补偿款哪
14个回复父母离婚时把房产过在子女名下,但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父亲在婚后是否能居住在该房子里?
1个回复女方想申请离婚,婚后女方支付了房屋修建费用,现在这个房子也要拆迁补偿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