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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立遗嘱房子给儿子,妻子可以继承吗
丈夫立遗嘱房子给儿子,妻子可以继承吗 我的爸爸98年去世前立遗嘱给我(唯一的儿子),房子所有权和继承权归我,我还有两个妹妹,现在也想要继承一份。按照书面遗嘱,我是可以继承全部吗?但我的妈妈是在我爸爸去世后09年去世的,她没立任何遗嘱。请问这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爸爸一人的名字,是属于我爸爸个人财产吗?我妈妈还有份吗?(因为如果妈妈有份的话,两个妹妹就想继承妈妈的那份)
2011-09-08 08:52 QCP265(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9-08 08:58
你好,根据书面遗嘱,父亲的个人部分全部归你。
2 110网律师  2011-09-08 08:56
是否是你爸爸的个人财产,要看房子是什么时间购买的,一般情况下婚后所有的即为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又你母亲的一部分,对你母亲的部分你父亲是没有权利处分的。
3 110网律师  2011-09-08 08:59
房子是你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卖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妈妈就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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