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要垫付伤者住院款吗? 一天早上在乡村道路上(水泥路,路宽3.5米)一个拐弯处,突然看见两辆摩托车,前面是125,后面是70,70车速度大概在30码,想超125,恰遇弯道,70车见我小车,慌了神,不知所措,估计连刹车都没有踩就向我撞过来,我当时速度在10左右,见此情景,我一边向右边打方向,一边慢慢刹车,结果70车从我的车的前车门一直擦挂到后叶子板,摔倒在地。我马上报警,送往医院,我先在一家医院垫付了2500元,后家属转院,我又在第二个医院垫付了6500元。中间,交警队也开了让保险公司的垫付书,我将各种资料拿给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他也答应了垫付。可是,过了好几天,伤者家属又打电话来催我到医院交钱。请问,我还去垫付住院费吗?
还请问,我在这个事故中到底有多大的责任?
70摩托车主是个老头,有70岁,摩托车没有年审(拿不出手续),老头的驾驶证也过期了。我左边大概有接近1.8米宽。
还请问,我在这个事故中到底有多大的责任?
70摩托车主是个老头,有70岁,摩托车没有年审(拿不出手续),老头的驾驶证也过期了。我左边大概有接近1.8米宽。
2011-09-07 20:48 toplic……(四川-资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年09月07日 21时45分
你好,解答如下:
1、伤者的抢救费用等可以保险公司垫付,你方可不予再行垫付。
2、责任认定由交警做出,只有做出认定才能确定你方责任,以及赔偿数额。
通过案情,你方的责任应该不大,建议你不需再垫付费用。
1、伤者的抢救费用等可以保险公司垫付,你方可不予再行垫付。
2、责任认定由交警做出,只有做出认定才能确定你方责任,以及赔偿数额。
通过案情,你方的责任应该不大,建议你不需再垫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