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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现在有这样的一个事情,我托人办事,给他钱了他给打了欠条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现在有这样的一个事情,我托人办事,给他钱了他给打了欠条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现在有这样的一个事情,我托人办事,给他钱了他给打了欠条,结果事没有办成他超过了承诺还款的期限还不还钱,我们就起诉了他,法院通知近期开庭,如果凭这张欠条,起诉可以不说当初他欠钱的原因嘛,或者法官如果问及欠款原因我们应该如何应答
2016-02-02 20:23 ask201……(辽宁-朝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2-02 20:2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武萍律师  电话:13212173788  2016-02-02 23:45
可以不说
3 隋新律师  2016-02-02 20:58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4 刘丹律师  2016-02-05 14:5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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