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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房屋共有权经过公证房管处是否认可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房屋共有权经过公证房管处是否认可 房子是单位集资房,房款是我全额缴的,离婚时因不知道房产证是否已办下来,所以在协议上注明双方无共同财产、并且当时也给予对方了补偿但没写进协议,但现在我才把银行贷款赔完拿到房产证,但到房管处办理更名时不予办理,请问现在如果对方自愿放弃共有权经过公证房管处是否认可?如果认可是否认定为赠与
2011-09-07 10:53 ny3120……(云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07 10:57
只要没有侵害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是可以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1-09-07 10:59
可以。。。。。。
3 110网律师  2011-09-07 11:00
可以这样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1-09-07 12:03
应当可以认可,但不应认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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