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此行为是否合理 我是物业上班合同到1月31日 公司在29日通知我不再续签谈到期结束工作并提出补偿协议。我提出对此协议有些意义提出要到有关部门咨询下.但是当天通知我后面两天班不要来上了.就是在29号让我离职此时合同还未到期. 请问这合理?合同没到提前让我走人 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2016-02-01 20:40 fkf112……(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6-02-02 10:16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赔偿代通知金
2 张向锋律师 2016-02-02 10:19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