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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友情导致的纠纷
因友情导致的纠纷 您好!我是石家庄市灵寿县桃树湾村的村民,遇到些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向您请教。
    我们村紧挨着五岳寨风景区管理处,因景区要下移到我们村,需要占用我们村的地。我爸跟景区管理处的主任认识二十多年,感情不错,当初出于朋友想帮忙的心态,帮助管理处跟村子里面牵线搭桥,把所占用征地一一解决了,签合同之前,因为有我家的承包河道也在征用之内,该主任问明河道是我家的,就提出:两人感情不错,就把河道跟其他征地都算到一起吧,方便,简单,我家河道那部分以后都好说。        因此在我爸的帮助下,村子里面跟管理处在2013年签订了征用合同,到现在2015年底开始施工了,该主任没有给我家任何的说法,我爸跟主任谈起我家河道占用补偿的问题,但是该主任现在的态度是不予承认,之前说过的话也不承认了,协商好多次也没有结果。
    注明:我家承包的队里面的河道是用来种树的,村子里面每家每户都有分地区,承包一次50年,到2015年是第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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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1 19:54 王小鱼儿(河北-石家庄)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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