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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未到期,房东要赶我走可以要求赔偿吗?
房租未到期,房东要赶我走可以要求赔偿吗? 本人刚刚踏足社会,想寻求法律咨询及保护.
具体问题如下:
1.房东和我们一起住,房锁坏了,他自己买了把新锁,要求我们租客一起均摊,我们必要给吗?
2.由于1的原因,我不给,还有租用期间和房东因为琐事产生了一定得争执,房东看我不顺眼,现在要赶我走,我们之间没有书面合同,只有租房的收据,他现在要赶我走,我有权力要求赔偿吗?
3.房东说要我走,我说我要找到房子才走,他说你住下来可以,但是财产不安全,丢失了不给赔偿,请问,人身财产安全房东应该提供吗?
2011-09-07 09:37 闷芈(上海-普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7日 09时43分
1 无依据要求你们分摊,
2 有权利要求,
3 有义务提供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9-07 10:21
可以要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9-07 09:40
可以要求退房租。
4 贾金勇律师  2011-09-07 10:22
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
5 袁文祥律师  2011-09-07 11:30
没必要为这小事和房东搞的!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6 李军律师  2011-09-07 12:30
1、不应当给;
2、未签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提前通知你的话,可以收回房子;
3、房东应保障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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