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手 我们在恋爱的时候买了手机还电脑
现在分手还每天发恐吓信息给我
我们经过警方调节可是没什么效果
最终警察说让我搜集他恐吓我的信息
我想问的是我的东西要还吗?而且我上诉的话我可以得到赔偿的精神损失费吗
现在分手还每天发恐吓信息给我
我们经过警方调节可是没什么效果
最终警察说让我搜集他恐吓我的信息
我想问的是我的东西要还吗?而且我上诉的话我可以得到赔偿的精神损失费吗
2011-09-06 23:57 安然崔(上海-松江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7日 00时06分
1、警察要你收集信息,是可以治安处罚对方。
2、东西,可以协商解决。
3、民事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东西,可以协商解决。
3、民事侵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1-09-07 00:11
如果是他给你买的呢留着还有意义吗?
3 樊兆军律师 2011-09-07 00:23
如东西是对方送的,属于民法上的赠与,在你接受了后就属于你自己的东西,不需要偿还。
至于你谈到的精神损失,这的看具体影响和伤害程度而定。
至于你谈到的精神损失,这的看具体影响和伤害程度而定。
4 李军律师 2011-09-07 07:46
是否决定要,你自己拿主意,如果不是贵重,可以考虑放弃。
有证据证明,对方做了以上事实的话,可以起诉要求精神损失费。
有证据证明,对方做了以上事实的话,可以起诉要求精神损失费。
5 代雨庭律师 2011-09-07 08:33
你所说的都需要证据证明,如果能搜集到证据,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1-09-07 09:37
你好,如果东西金额较大建议还掉,警方一般不处理此类感情纠纷,精神损失费按目前情况基本没可能
7 高永峰律师 2011-09-07 14:22
你应该返还对方赠与你的财务。这个问题解决了,也就不存在再生纠葛的根源了。
8 易明律师 2011-09-07 18:24
如果是他给你买的呢留着还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