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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律师朋友
求助律师朋友 同乡在北京一家家具厂打工,没有签合同,工作7月,8月份北京大风把后面另一家厂房刮到,把同乡所在厂房砸倒。同乡吧腰椎砸成压缩性骨折,住院20多天,同乡所在单位一直出费用,一共三万多,现在刚刚出院观察等待复查。出院时给了1万生活费。现在还需要第二次手术拆钢钉,大概要明年才可实施手术。如果手术成功,以后会造成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现在是否需要去做伤残鉴定,现在如何跟厂家协商解决,应该补偿那些,大概补偿多少费用。(现在3家公司都有责任,同邻两家厂房和同乡自己所在公司),望律师帮忙解决下,万分感激。
2009-09-14 15:52 wangyu……(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14 16:15
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2 110网律师  2009-09-14 17:08
按工伤处理。
3 110网律师  2009-09-14 19:10
1、可依据相关证据(比如:工作卡-证-牌、工资条、带有单位名称的工作服、本人经手相关工作的手续及业务表格文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单位支付医疗费事实等等)证明已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2、要求单位报请工伤,否则自己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一定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进行。
3、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第二次手术费用可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也可有医疗机构现在出具确定的数额证明,现在主张。 
5、可以只向自己所在公司主张工伤,同邻两家厂属于侵权行为。自己所在公司可向其追偿。
6、关于“应该补偿那些,大概补偿多少费用”?鉴于目前还没有具体相关鉴定结果,你可以按照下列范围及比例,针对实际结果计算出来: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 110网律师  2009-09-15 09:1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确定伤残等级,再按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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