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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诉讼中婚姻过错方的认定
关于离婚诉讼中婚姻过错方的认定 去年我老公有了婚外情,目前正在跟我协议离婚,但多次协商都不能达成一致,目前我手上有老公和我的电话录音,录音中老公承认有自己所爱之人,所以要求跟我离婚;另外,我还有老公去年给我签的一份保证书,保证书中说如果再跟异性有超友谊关系,老公需净身出户。请问,凭这两件证据,如果我和老公对薄公堂,法院能认定老公为过错方吗?如果认定为过错方,老公是按保证书上说的净身出户还是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30%-40%?
2011-09-06 12:54 VGo98(广东-梅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进云律师  电话:13723654828  2011-09-06 13:09
可以的。
2 李同红律师  2011-09-06 13:06
可以认定老公有过错,具体分割要看情况,建议您找律师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1-09-06 13:06
一、可以认定你老公有过错;
二、一般不会净身出户,他要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1-09-06 13:15
你现有的证据只能证明你老公对你不够忠实。但是要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还不够。
5 陈晓云律师  2011-09-06 14:27
可以认定对婚姻不忠,但未必属于婚姻法46条规定的过错。
保证书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属于离婚协议,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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