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关糸纠纷的法律问题咨询 我于2002年初与响水县金叶公司(烟草公司三产).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连续签订四年,四年后,该公司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合同工转入四方公司(贵公司属县劳动局下设的一个劳务中介公司,将我们的劳动关糸又通过劳务中介公司介绍到响水县咽草公司劳动,后又通过市公司设立四定关糸,(`定岗.定员.定职.定薪),可是他们都把我们的工资转入劳务中介公司发给,现他们讲我和他们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糸对吗?并且讲到50岁就迟退我们对吗?``
2011-09-06 09:02 dKO6447(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6 09:23
1、从你的叙述中来看,现在你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然后被派遣到响水县烟草公司。那你你跟四方公司跟你有劳动关系,你跟烟草公司只有用工关系,而没有劳动关系,这是中国很多企业用工时管用的伎俩,但是也不违反法律。
2、现在烟草公司跟你们只有用工关系,跟四方公司是劳务关系,如果烟草公司跟四方公司终止劳务关系,那你们也就不能在烟草公司务工了。
3、如果跟四方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们是不能无故辞退你的。
2、现在烟草公司跟你们只有用工关系,跟四方公司是劳务关系,如果烟草公司跟四方公司终止劳务关系,那你们也就不能在烟草公司务工了。
3、如果跟四方公司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们是不能无故辞退你的。
2 柏志海律师 2011-09-06 10:40
你的情况属于劳务派遣,属于四方工伤的职工。你在烟草公司不能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可以向该公司主张劳动待遇,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