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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夫是上门女婿,和我姐有一女儿三岁,现感情不和离婚。姐姐该
我姐夫是上门女婿,和我姐有一女儿三岁,现感情不和离婚。姐姐该 我姐夫是上门女婿,和我姐有一女儿三岁,现感情不和离婚。姐姐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6-01-30 13:57 ask201……(陕西-宝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6-01-30 14:3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姐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姐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李村社律师  2016-01-31 14:11
宝鸡李律师解答:如果同意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债权债务,争取抚养权等。如果不同意离婚,另当别论。如需律师服务及时联系。 我的补充: 2016-01-3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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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2-01 17:08
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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