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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与老公育有一女,九个月,因其父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
结婚一年多,与老公育有一女,九个月,因其父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 结婚一年多,与老公育有一女,九个月,因其父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睦,无法继续生活,单方面提出离婚并抚养女儿,请问,我需要付其补偿费吗?没有存款,有贷款还月供的房子一套,没我其他的债务……讨要18年的抚养费加教育费,生活费多少合适?他月工资六千
2016-01-30 00:49 ask201……(湖北-仙桃)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6-01-30 04:42
需分割婚后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6-01-31 10:17
你好,如你抚养小孩,对方应支付抚养费。房子由一方也有,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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