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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
关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 在下大雨的夜晚  路面很滑 一辆卡车将马路上正在进行地面施工的警示牌撞坏  事后一人路过因为没有看见警示牌而直接摔进施工人员因施工而打开的窨井盖摔进下水道  请问这责任归属谁?
有人说如果证明是工人已经尽了保护安全标志的最大努力 损害还是发生 可以减免其民事责任 有这种说法吗?
2009-09-13 16:11 chen10……(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9月13日 16时42分
应当有施工方承担责任,进了保护努力,可以减轻对方的责任。
2 周泽高律师  2009-09-13 16:20
依法要求施工方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9-13 16:26
1 施工单位有责任,2 建议委托律师索赔,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
4 110网律师  2009-09-14 08:23
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王志想律师  2009-09-14 11:02
有,但举证责任在施工企业,建议聘请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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