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离婚 姐姐和姐夫因感情不好准备离婚,姐夫无业游民,但其父母均有收入,姐姐月薪两千。两人因投资失败无积蓄,最多也就几万块存款。双方都不想要小孩,小孩现在三岁多,基本都是姐姐抚养。现在姐姐想起诉离婚,并且把小孩判给姐夫,婚前一文一物都归姐夫,没有小孩的探视权以及抚养义务,或者把小孩判给姐姐,姐夫没有探视权和抚养义务,以及断绝终身关系!请问该如何正确处理!
2011-09-05 05:42 汪登洲(福建-厦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5 05:51
小孩无论判给谁抚养,另一方均有探视权、要承担抚养义务,不可能断绝关系。
2 李同红律师 2011-09-05 07:09
不可能断绝关系。
3 110网律师 2011-09-05 10:14
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得排除。
除非协议一致抚养费由一方承担。
除非协议一致抚养费由一方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1-09-05 10:28
要求可以满足,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5 110网律师 2011-09-05 11:36
不可能断绝关系的
6 陈奇斌律师 2011-09-05 13:49
无论判给谁抚养,另一方均有探视权
7 林民敬律师 2011-09-06 07:47
可以起诉离婚。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同时,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离婚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