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收回此类未到期出租房该如何处理或赔偿 我方出租一套居民用房:合同签约18个月,分10个月和8个月两次付清;现在到期9个月时,我方向租户提出需要在第11个月之前提前解除合同,可预留2个月时间给租户搬迁;目前租户仅支付前十个月租金,后8个月租金未付;请问如果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我方该如何处理或按什么标准赔偿?注:合同上未说明如果提前解除合约该如何处理 谢谢!
2011-09-04 20:00 hoveyg(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9月04日 21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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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1-09-04 21:01
减少租金或赔偿对方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