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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我离职,公司该给我赔偿么
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我离职,公司该给我赔偿么 去年11月我在该公司入职,到现在已经十个月了,转正了,有综合保险,但是没有签过书面合同,现在公司要搬走,而且很远,我不能够一起搬走,这样的案例,我可以获得赔偿么
2011-09-04 15:48 阿尔法11(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2011-09-04 15:55
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2 张向锋律师  2011-09-04 16:24
你可以得经济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1-09-04 17:14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
4 110网律师  2011-09-04 17:24
你好,可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欢迎来电。
5 李军律师  2011-09-04 18:38
1,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双倍工资的补偿金以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及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   2011-09-05 10:00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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