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我于2010年9月通过正式招考录用为一名人民教师,2011年我又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在今年的8月份公务员考试进入到政审环节,需要提取个人档案送交市人事局进行政审,我拿着县人事局出具的调档函去教育局申请调档,但教育局人事股股长要求我必须辞职才能调档,否则不予调档。无奈之下,我只有先辞职才把档案调了出来以免耽误政审,但是公务员的正式录用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既然辞职了那我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全部都要停止,这无疑人为造成了中间的断档,我想请问下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局是否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谢谢!
2011-09-04 15:29 安蓝9898(安徽-安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09-05 10:06
没有,等你正式录取为公务员之后一切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