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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承重墙,造成12户地面裂缝以及部分墙体裂缝,有理。12户如何伸张正义
私拆承重墙,造成12户地面裂缝以及部分墙体裂缝,有理。12户如何伸张正义 6月中旬,陕西省安康地区紫阳县紫俯路东段粮贸家属楼三单元一楼一室门面房,户主田荣【罗静】 在2011年6月中旬私拆承重墙,导致2楼以上12户业主的地面和部分墙体裂缝,12户生活在惶恐中。 

     12户代表电话通知田荣擦看现场,并要求田荣赔礼道歉赔,恢复承重墙,赔偿财产损失,田荣都一一答应,过后事情还在商量过程中,2011年8月8日,田荣把12户告上了法庭,2011年8月16日中午12户被传到紫阳法院,喧告裁决,12户财产损失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反倒成了被告,还要赔偿田荣的诉送费,12户的心灵再次受到创伤,请问公理何在。
2011-09-03 20:00 汉水一情(陕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9-03 20:05
对一审判决不服,建议及时提出上诉,并且可以另行起诉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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