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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买房前签下协议。父母留言。出资25万合买在一起。有小女儿一人照顾
十年前。买房前签下协议。父母留言。出资25万合买在一起。有小女儿一人照顾 十年前。买房前签下协议。父母留言。出资25万合买在一起。有小女儿一人照顾。其他三子女监督。身后由小女儿把25万分配。四人等分。房产证是父和小女儿一家四人共同共有。小女儿赡养了十年。房价上涨。老父想要以出资比例44%分房产。小女儿不同意。老父上诉法院。走后门 让法院把产权一分为五。分给没有名字的老母一份。判得40%。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告其恶意欺诈罪。因为当初是按照协议说好的25万是身后四子女分。小女儿一人照顾十年。房价上涨就想撤销协议。等于是在恶意欺骗小女儿。
2016-01-26 17:01 ask20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莉萍律师  2016-01-26 17:03
既然有协议,判决为什么会输?
2 110网律师  2016-01-26 17:15
定性为遗赠赡养协议的话,是不能撤销的,就算撤销,小女儿已经赡养了10年,也能得到相应的份额,可以上诉的。有需要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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