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陷害,先刑事、撤案,后民事,撤案报告是否能做辩护证据 曾经在一家非当地私人企业工作,因和老板发生矛盾离职两年后,老板实施报复,说我侵占了他的财产,拘捕于企业地,但因证据不足刑事撤案,在满两年的前几天又以此事起诉于我所在地的法院,并有两个我不认识的被告说和我一起做的侵占财产一事,我以撤案报告做辩护证据,但法院没认可,却以那两个被告的证词以盖然性判我归还财产。我在当地咨询过,要翻案只有那两个人翻供才能做证据,为什么刑事撤案报告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我还能有别的方法为自己辩护吗?
2011-09-02 15:11 hongho……(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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