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和继承又或着说是追讨的难题`请求帮忙解决!!跪地求谢. 抚养和继承又或着说是追讨的难题`请求帮忙解决!!跪地求谢.
我需要知道的问题是;
现在我和我女朋友在没双方同意去办领结婚证前、意外怀上了一胎儿。现在女方也想要、我个人意愿也想要。我也打算先生下来、等我事业状况好转些再去作打算办领结婚证.再去帮小孩办理各方面的户籍问题。但是女方家人在生活中给我感觉视金钱如生命的那种,包括女方自己接受的教育和根本观念也很爱钱.整天都是钱钱钱!
我目前的自身名下固定资产有;100%产权商品房一套、私家小轿车车一台。收入方面;暂时目前我个人收入还不算非常稳定...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我心里明明知道女方爱钱甚至说是为钱而生,但是我偏偏又很想要这个小孩,我担心的问题是以后小孩出生了我们双方也没正式去办理过婚姻登记、怕女方日后会以小孩作要挟、被迫去婚姻登记又或者利用小孩名誉去作房产车产等固定资产产权争夺之类的问题。(因为我在近5年内没预算结婚登记、计划至少是5年后!)所以我怕她日后会拿小孩作要挟强迫性登记。我知道这个小问题我可以自由操作,但是关于房产包括车子、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相关法律是明文规定说哪怕是没结婚,只要女方能证明小孩和我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就可以因此而有权去追讨或继承又或者说是通过法律途径等等方式去支消分配、我目前的固定财产了呢?
一句话讲完、我只是怕女方存心不良.日后小孩出生后逼迫登记不成、又会以这小孩的血缘或亲子的名义关系去争夺我现在的房产。会有这样的相关法律规定条例吗?(这条对我很重要、请详解。非常感谢...)
至于还有一个小问题、现在我们关系已经闹的比较恶劣、所以我也想问一下日后女方顺利生产后,我们有缘结婚还好、若无缘结不成婚了的话,小孩也出生了。当然小孩是她也是我的,我单方面是否必须要支付完小孩所有的抚养和照理费?还是...?(前提;我们男女双方是没有婚姻登记的状况下、俗话说也就一句话未婚产子的那种。)
再此再次深深的感谢一下、帮我作答的律师朋友们。谢谢你...
我需要知道的问题是;
现在我和我女朋友在没双方同意去办领结婚证前、意外怀上了一胎儿。现在女方也想要、我个人意愿也想要。我也打算先生下来、等我事业状况好转些再去作打算办领结婚证.再去帮小孩办理各方面的户籍问题。但是女方家人在生活中给我感觉视金钱如生命的那种,包括女方自己接受的教育和根本观念也很爱钱.整天都是钱钱钱!
我目前的自身名下固定资产有;100%产权商品房一套、私家小轿车车一台。收入方面;暂时目前我个人收入还不算非常稳定...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我心里明明知道女方爱钱甚至说是为钱而生,但是我偏偏又很想要这个小孩,我担心的问题是以后小孩出生了我们双方也没正式去办理过婚姻登记、怕女方日后会以小孩作要挟、被迫去婚姻登记又或者利用小孩名誉去作房产车产等固定资产产权争夺之类的问题。(因为我在近5年内没预算结婚登记、计划至少是5年后!)所以我怕她日后会拿小孩作要挟强迫性登记。我知道这个小问题我可以自由操作,但是关于房产包括车子、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相关法律是明文规定说哪怕是没结婚,只要女方能证明小孩和我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就可以因此而有权去追讨或继承又或者说是通过法律途径等等方式去支消分配、我目前的固定财产了呢?
一句话讲完、我只是怕女方存心不良.日后小孩出生后逼迫登记不成、又会以这小孩的血缘或亲子的名义关系去争夺我现在的房产。会有这样的相关法律规定条例吗?(这条对我很重要、请详解。非常感谢...)
至于还有一个小问题、现在我们关系已经闹的比较恶劣、所以我也想问一下日后女方顺利生产后,我们有缘结婚还好、若无缘结不成婚了的话,小孩也出生了。当然小孩是她也是我的,我单方面是否必须要支付完小孩所有的抚养和照理费?还是...?(前提;我们男女双方是没有婚姻登记的状况下、俗话说也就一句话未婚产子的那种。)
再此再次深深的感谢一下、帮我作答的律师朋友们。谢谢你...
2011-09-02 11:58 LAOSHA……(广东-茂名)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9月02日 13时19分
1、婚姻自由,即便未婚生育,也可以不结婚。
2、孩子生下来,抚养权有争议的,可提交法院处理,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如结婚,夫妻互为继承人。
子女与父母互为继承人。
2、孩子生下来,抚养权有争议的,可提交法院处理,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如结婚,夫妻互为继承人。
子女与父母互为继承人。
2 高永峰律师 2011-09-02 12:12
感情第一位,如果五年内不打算结婚,那么孩子就不应该要。女方一定要生孩子的话,你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至于其他的则没有。小孩子针对于你财产的权利主张建立在你死亡之后形成的继承权。现在说这些,太遥远。
3 李同红律师 2011-09-02 13:08
找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