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我和我妻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家里给我们3万元钱!(婚前有公证)我用这钱的 1。2万元替她还了还里以前的钱款!另花钱买的3金(当时是7000元)!其余用于买婚礼的一些物品!但过了5哥月后她因长时间回娘家!我们吵架她提出离婚!我想问我家给的3万元钱能要回来吗?能拿回来多少?要求返还的数额是多少!是全部或是一半还是3分之一?我都需要什么手续?如果她拒绝返还或暂时没能力返还我该怎么办!?
2011-09-02 08:46 pJb870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9-16 08:22
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