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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伪证,能否成为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的被告?
法官伪证,能否成为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的被告? 2003年3月10日,来广营乡政府在北湖渠村实施强拆过程中,对申请人实施了通知送达的具体行政行为。
2005年3月,申诉人和32位农民以通知为证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确认:被告拆除原告建筑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005年6月17日,朝阳法院在以张宝会为代表的19个案件中以(2005)朝行初字第124号等19份行政判决书对通知做出:
原告证据相互印证的认定的判决。并判决被告强拆行为违法。
 2005年6月23日,相同法官在通知经过反复法庭质证的情况下:
权利不采纳审理通知;编造审理原告自愿拆除;以(2005)朝行初字第128号等14份行政判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认为:
1、原告的原始诉讼状印证:
原告向朝阳法院提起的是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法》。
2、通知印证:
被告拆除原告建筑物对原告实施的行政行为是事实行为。
3、行政诉讼法印证: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4、(2005)朝行初字第128号行政判决书印证:
判决书收到通知、权利不采纳、审理通知的事实。
在行政诉讼的案件中,编造、审理原告自愿拆除的事实、
以其编造駁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
原告认为:
在通知的印证下:
判决书(法官)编造的原告自愿拆除不攻自破。是伪证行为,
伪证不能做为法庭判决的依据。
十年来,由于,
官官相护,原告的二中院上诉、二中院申诉、高院申诉均被駁回。

所以,原告是否可以追究法官伪证责任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赔偿。
法官是否可以成为被告?
2016-01-25 06:37 majinc……(北京-朝阳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1-25 08:45
你好,这是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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