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老公是在09年的六月份认识的,09年八月八号登记结婚。我们现在贷款按揭的房子是在09年的3、4月份我老公自己预购的,但正式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9年的十月份,也就是我们结婚后的两个月正式签的购房和合同,首付是我老公付的,然后每个月我们都得给银行打1800左右的按揭款。现在房子还没有修好,还没有收房,房产证也没有办,但是我老公家人坚持以后办房产正的时候只写我老公的名字。我想咨询一下,就我们这种情况,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老公一个人的财产?
2011-08-30 18:50 hzb4759(陕西-延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8-31 18:3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购房,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一样的,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除外。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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