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变更问题 天津公房承租办法规定,承租人去世后,其子女都有权申请过户,在子女中有没有更具体的说法,原来有限定就是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共居2年以上,并在一个户口上,且是本市常住户口,现在没有了,是只靠协商吗,还是有其他明确的说法。请尊敬的律师给予解答。
2011-08-30 14:47 大野绿水(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8-30 16:02
只能协商解决。
2 齐志龙律师 2011-08-31 23:18
协商解决并办理公证,或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09-01 10:4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4 孙新律师 2011-09-01 11:51
按现行规定,以协商为主,也可以争取在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