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房屋的所有权吗? 我们家在十几年前跟别人买了一幢房子,当时,也没有签什么买卖合同,就是坐在一起谈妥价钱就一手交钱,一手交产权证,房主把产权证的本子交给我们,我们家把钱给他们,之后就再也没有来往了,也没有去办理什么过户手续、产权变更登记什么的,请问,这样子我们家对该房产是只享有使用权吗?我们有所有权吗?有什么后果呢?我们要是想把房子再拿去卖掉,能卖得掉吗?或者是有权利拿去抵押吗?有一系列的处分权吗?现在房主也失去联系根本没法找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2008-10-11 16:19 pau713(福建-漳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0-11 16:21
无权抵押,应办理过户手续!
2 孙新律师 2008-10-11 16:25
想办法找到原房主,办理过户手续,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否则在法律上是无法承认你们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3 110网律师 2008-10-11 16:42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使用权都没有保障。过户才转移所有权。
4 110网律师 2008-10-11 23:08
1、你们对房屋具有产权,但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不办理过户,你们就无法处分房屋。2、没有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卖掉就比较困难。抵押也不可能。
5 陈新明律师 2008-10-16 11:4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