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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写下自写遗嘱法律认可吗?我要我妈那一部分可以吗?父母已经去世
父亲写下自写遗嘱法律认可吗?我要我妈那一部分可以吗?父母已经去世 父亲写下自写遗嘱法律认可吗?我要我妈那一部分可以吗?父母已经去世,留下一处平房,父母有5个子女,我三哥也去世了,嫂子在,在继承法上是有5个子女平分吗?还是如何分
2016-01-21 22:39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石陈荣律师  2016-01-21 22:42
平分
2 常路律师  2016-01-21 22:45
您好,一般均分
3 孙新律师  2016-01-21 22:45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4 李同红律师  2016-01-21 23:45
父亲可以自书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的,但不可以处分母亲的份额。
5 赵江涛律师  2016-01-21 23:50
关键看内容
6 宋超律师  2016-01-22 10:2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 徐卫东律师  2016-01-22 11:04
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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