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法律咨询
10几年未了的计划生育债,今该如何解决?
10几年未了的计划生育债,今该如何解决? 1991年我生二女儿一个月后, 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说我因为我老公是独子现只有两个女儿,交400元可以给第三胎的指标全村只有三个名儿。我交了钱,就外出打工。两年后回家房子不见了,村里的人说是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已经拍卖了房子,家里的所有财产都没了。当时还没有超生,我想去找他们算账,但村里的人都说,谁去说就被抓,这没有我们说话的份。我只能哭着又出去打工,无家可归,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于1997年我打工所在地的计生工作人员叫我去结扎,于是我要求回本乡结扎。扎后算清楚账后,办了户口。于2008年5月份他们又找我要钱(要交13000元),我也答应交钱,但我的房子财产要算数,他们说我的房子只是执行费,要交钱才可以得计生证明。我不服气就没有交钱,现乡镇府要求要盖任何章都要有计生证明,连我的女儿读大学要盖个助学贷款的章都不可以。我想问一下我的问题该如何解决?乡镇府和计生办真的有这么大联系吗?
2011-08-29 20:42 求助者贾(广西-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1-08-29 22:09
其实他们是在故意刁难你,没有法律规定盖助学贷款章需要什么计生证明。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2 罗海华律师  2011-09-03 09:49
去找计生部门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