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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 我想向您咨询下关于我工伤事故的问题。 内容如下:2011年6月19日,本人在江苏省无锡市洛社镇 洛社商务中心 的工地被30多层的高楼坠物《石头》砸伤右手。当时进那工地是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当晚就向小老板放映此事。小老板也向公司放映此问题。当晚没有去医院检查,6天后那工地结束,转到无锡市利港镇,由于右手渐渐浮肿 疼痛难忍去医院
2011-08-29 19:25 戴泽东(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1年08月29日 20时21分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先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
2 徐道德律师  2011-08-29 19:26
可以申请工伤的。具体要看伤情严重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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