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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自己房产为哥哥做了35万元抵押担保,用于公司短期周转,在担保没到期的情况下
我以自己房产为哥哥做了35万元抵押担保,用于公司短期周转,在担保没到期的情况下 我以自己房产为哥哥做了35万元抵押担保,用于公司短期周转,在担保没到期的情况下,放款人认为我哥公司经营不善,而且失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房产以35万元卖了,并告知我赶紧买回,否则可能在转手卖掉,损失会很大,放款人让我以36万元买回了房产,但给我的代偿协议却伪造成我在他卖我房产前就还了他35万元现金,掩盖了他卖我房产的事实,放款人是否触犯法律,是诈骗还是欺诈?我如何维权?
2016-01-21 10:10 ask201……(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汪游律师  2016-01-21 10:14
代偿协议您是否已经签名?你买回房产是否有发票和合同等证明资料?建议携带所有资料当面和律师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6-01-21 10:56
最好携带合同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予以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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