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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院子该不该给补偿?
我家的院子该不该给补偿? 河北三年大变样,我家的房子是路边门市和住宅一体化,私宅,平房,政府拆迁办列入动拆范围,我家的房屋连院子共有280平方,但政府按照230平方给补偿,我们就不明白了,这不等于我们家白白送出去了50平方吗,政府这样做合理吗,难道我们家只能接受吗,我们应该怎么做,如果不同意拆迁,政府强拆了,我们该怎么办,急,有哪位高人指点一下,或者哪位律师能帮我们讨回合法的权益,可以留言,390393218@qq.com
2009-09-10 08:36 绿色心情86……(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10 09:04
应该按照使用面积进行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09-09-10 09:31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如果对于拆迁的各项标准没有协商一致之前,如果拆迁单位强行拆迁的话,可以直接报警处理,不过中国这种事情太多了,不容易处理
如有需要,请咨询03162185589(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3 孙新律师  2009-09-11 15:05
主要看的你的相关证件使用面积是多少,还有就是是不是存在违章建筑等情况。如果没有这个情况,记载的使用面积也是280平米的话,就应当按照适用面积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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