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是否有厂里带去鉴定 我的右手指在上个月上班时、被厂里的机器截掉了右手中指和无名指第一节、现在都一个月了厂里都没有带我去做鉴定!是否有我自己去做鉴定?受伤的这段时间营养费是否有厂里出?
2011-08-29 11:12 pIV6987(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9 11:12
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张 静律师 2011-08-29 11:13
先要工伤认定,鉴定也可以自己申请,营养费由单位支付
3 110网律师 2011-08-29 11:17
你可以本人去申请,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工伤鉴定,然后要求单位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8-29 11:20
做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鉴定
5 110网律师 2011-08-29 11:35
你好:
从你讲述的情况看,首先要确认单位是否申报工伤了,如果没有申报,受伤员工自受伤日起满一个月后可自行申报。
从你讲述的情况看,首先要确认单位是否申报工伤了,如果没有申报,受伤员工自受伤日起满一个月后可自行申报。
6 110网律师 2011-08-29 12:34
1、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营养费以后结算。
——有时间限制,1年内。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营养费以后结算。
——有时间限制,1年内。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 110网律师 2011-08-29 12:50
首先应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为你申报工伤,你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报工伤,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8 110网律师 2011-08-29 14:04
公司不出面申请认定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话,劳动者本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申请。不要超过时效,务必在受伤起一年之内申请认定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本人带好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就医病历材料等到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保险起见,需要先去工商局调取用人单位的企业基本信息。
受伤期间包括休养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需要护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用,医疗费用由单位负责,劳动能力鉴定以后由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给予相应赔偿。赔偿项目较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本人带好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就医病历材料等到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保险起见,需要先去工商局调取用人单位的企业基本信息。
受伤期间包括休养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需要护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用,医疗费用由单位负责,劳动能力鉴定以后由单位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给予相应赔偿。赔偿项目较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9 110网律师 2011-08-29 19:15
可以自己申请鉴定,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