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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逾期6个月不给信访答复意见。该怎么办
省公安厅逾期6个月不给信访答复意见。该怎么办 2015年6月23日,因对营口市公安局的信访答复意见不满,本人依法到辽宁省公安厅信访处申请复核.省公安厅依法应30天内给我答复意见书。但6个半月后的今天仍未给我任何答复.

  2015年7月22日,本人到公安部反映此事,公安部警官告知我:现在就可以回去取答复意见书。

  第二天,2015年7月23日,本人到辽宁省公安厅信访处要信访答复意见书.接访人毕科研警官称信访处不受理我的的复核申请,应归纪委管,拒向我出具该答复;还称翟科长已经签字,将我的复核申请材料打回营口市。
  案情简介:
  2013年10月26日16时左右时间,李金环纠集三人强行破门闯入我的住宅中,并对我们夫妻实施殴打行为,故意砸毁我家财物价值过万,暴力抢走我家中存放的现金7000元,上述诸多行为都已经涉嫌犯罪。特别是我们报110喊得是“要打死人啦,快来人,四人作案"(请调取报案录音为证)。在这样一起明显的刑事案件中,营口市公安局在处理本案件过程中,故意不审查、不对现场进行勘察、不做现场笔录、不封存现场,不立案侦查,毁坏证据,不对毁坏财物价值和被害人伤情做鉴定(以上皆有录音证据)这些行为直接导致四名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追究并再次雇凶进入医院我们所住的病房以送“冰”威胁我们。
   本人多次向市公安局要求调查取证和立案,对此,市公安局拖延称立案的前提是先将案件定为刑事案件,即将定罪量刑标准作为立案标准;同时不经调查取证就先入为主地将案件定为治安案件,并单方面收集证明嫌疑人无犯罪事实的材料,而对于我们多次依法要求的勘察现场、鉴定被毁财物价值等对犯罪事实的调查全都没做。这就不可能得到任何证明四名嫌疑人犯罪的证据,从而达到了包庇嫌疑人不受立案侦查的目的。报案2个月后按治安案件结案。
  卷宗一定没有反映案情,很可能有假。我该怎么办
2016-01-20 20:47 yctm(辽宁-营口)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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