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一商品房 合约注明: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请问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有没什么猫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请问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有没什么猫腻?
2011-08-29 01:44 220777……(广东-韶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直双律师 2011-08-29 11:31
应当没有猫腻,非商品住宅可能是指不能用来居住,仅供商用、办公等用途的商品房,但它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只是功能不同而已。当然前提它必须证照齐全,并且所登记的用途与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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