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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被打伤,当时已报警, 我想做司法鉴定,但警局里说要等三个月后才好做。
我母亲被打伤,当时已报警, 我想做司法鉴定,但警局里说要等三个月后才好做。 我母亲是因为宅基地,被邻居拿砖头把额头打伤,当时已报警,但是他不出医药费,他们两人打我妈一人,我母亲没有还手,现在却说他们也被打伤了,警方说你们个人看个人,我认为不公,提起司法鉴定,给出的结果是,要三个月以后才能做。请问是吗?并且我要求看现场第一时间的记录(我是从远地方赶过来的)第一接手人说:我没权利看。我要他陈述当时情况,中间说道:打人那方说:是在厮打过程中我母亲自己磕在砖上的。有人证(是给他家盖房的)我问为什么没有我母亲的陈述,他说我母亲不配合,但与我母亲说的不相符,我母亲说整个过程他问,她也回答了。直到事发第三天上午来医院问我母亲当时情况并登记,做好口供,要母亲签字,我没同意,请问我这么做对吗?我当着我母亲的面质问他,为什么当时不做,他却说她满头都是血,救命要紧。但事实是把我母亲朝医院一放,没在过问,也没有让打人方拿钱看,我下午到了(看到我母亲的样子,不知多心疼)才办的住院手续,去警局得知打人那方中午已走。后来得知接案的这位民警是打人那方的亲戚。像这样的事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里说声谢谢。
2011-08-28 07:23 auqdhx(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8-28 07:26
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
2 110网律师  2011-08-28 07:36
不知道你们申请做什么鉴定,如果要做人体轻伤鉴定,现在就可以做;如果要做残疾等级鉴定,应当到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之后才能做,一般需要三个月甚至更多时间。
你不同意你母亲签字的做法是错误的,办案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根据需要询问受害人情况,你阻碍办案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犯罪。
一般来说,对于需要救治处置的受害人,应当先治疗,后询问。且警方没有义务垫支治疗费用。
如果侦查人员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以及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你可以申请办案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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