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因房屋未满五年缴纳了个税后想找乙方退回 二手房交易合同上写明了“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果属第二套房,个人所得税甲方承担。”但是在过户时查出甲方的房屋未满五年要缴纳个税,我们协商过后甲方缴纳了个税,但是现在他不配合我们拿房产证,要我们乙方退回他缴纳的个税才配合,说合同上写明了乙方承担交易税费,如果起诉的话,乙方是不是会败诉,必须退回甲方缴纳的个税。
2016-01-19 14:28 yasmin……(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1-19 14:39
这是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处理的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1-19 14:48
你好,要按照合同依据办理
3 李小利律师 2016-01-19 14:29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6-01-19 14:30
你好,需根据具体情况的,若是协商一致甲方承担个税,那么是甲方承担。
5 何青超律师 2016-01-19 14:46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办理产权。
6 110网律师 2016-01-19 14:48
你好!甲方的个人所得税是甲方需要缴纳。你可以起诉维权。
7 刘杰律师 2016-01-19 15:36
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