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投毒可以定什么罪?怎么要求赔偿? 犯罪嫌疑人,58岁,被害人:60岁,两人与2011年4月份分手,同居过4年,在两人分手后的4各月后,犯罪嫌疑人在半夜跑到被害人家放火,使被害人家的房子(3间的二层楼)屋面全部烧毁,一间房间内的物品全部烧毁,消防大概救了2个多小时才扑灭火,使得房子已经有所松动,全部都是裂痕,已经变成危房,不能住人了。纵火还不算,还在被害人家投毒,拿针筒往冰箱里打老鼠药试剂,幸好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过已经吓个半死。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抓到,并且已经承认,请问这样作为被害人一方现在该怎么处理?还是要等司法部门判决出来后才有所行动?怎么要求赔偿?
2011-08-27 21:47 vivian……(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1-08-27 21:50
待案件到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8-27 21:54
被害人可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这个检查机关不会为你处理需要自己起诉,具体赔偿标准数额还要详细确定,需要帮助可以随时来电咨询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1-08-27 21:55
你好,其已经涉嫌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害人一方可在审判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需进一步咨询卡来电或面谈。
4 高永峰律师 2011-08-28 00:59
嫌犯行为涉嫌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害人可以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赔偿金额要依实际损失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