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5级工伤赔偿 我于1964年5月30日出生,1984年9月参加工作,一直在国企从事前方高温锻工作业,一干就是27年,2011年4月19日晚8时40分左右不幸发生事故,造成右手手掌以上2寸处截肢,经鉴定为工伤5级,现已装了5到6万元上下的肌电手。因我所做工种属于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是55岁,故我离退休还有8年。敬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赔偿到多少钱,我真不知道,怎样才能保证到自己得到最大利益,听别人讲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工伤退休工资要比正常退休工资少很多,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我不知道是解除劳动关系好,还是保留劳动关系好,敬请律师回答,谢谢。
2011-08-27 19:31 Asssss……(江西-南昌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7 21:18
跟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具体可与本律师联系。